本鋼新聞
有規矩才能有方圓
——推進“四定”工作系列評論之四
  嚴格規范各職能室業務設置,解決各單位職責混亂、分工不清問題;規范職能室和作業區的人員編制,解決管理人員超編問題;各單位自行設置的助理、協理、各類不在編管理人員,全部得到清理……在本鋼集團這次開展的“四定”工作中,管理職責不清晰等現象一一得到有效遏制,變得更加正規,更加規范。
  眾所周知,在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設計過程中,從管理診斷和構建研究思路入手,首先需要進行組織的設計和優化,即定崗、定員,再對崗位工作進行分析,即定責。說通俗一點兒,也就是“有什么事、設什么崗”“設什么崗、上什么人”“到什么崗、干什么活”。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不斷興利除弊、革故鼎新,不斷清除癰疽、強健體魄??v觀過去崗位編制中的積弊,管理人員越配越多、板凳越坐越長。而“編制里的問題”盡管也歷經多次治理,但總體效果并不明顯。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緩;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棄滯。值得欣慰的是,這次本鋼集團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在“四定”工作中,對崗位編制調整的決心堅定、力度空前,管理人員減少15%;生產廠礦管理業務人員比例降至8%以內;科級干部由原3794人,減少到2282人,降低了40%,取得了巨大的整改效果。
  萬事開頭難,知難就不難。核定編制、“因事設崗”、職責清晰,“崗”定的合理,并尋求到與崗位相匹配的合適人員,在本職崗位上知責盡責、積極作為,就可以達到精細管理、“事事有人管”的目的,同時為招聘、培訓、考核、激勵、職業生涯規劃等一系列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開展創造條件。
  發展無窮期,改革無止境。改革又是一個不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崗位編制調整在取得成績的背后,同樣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下一步,要進一步規范完善,建立長效機制,如重新完善ERP崗位系統,嚴格按編制動態管理,不斷提高定員水平,精干管理、業務崗位人員;加強崗位管理,嚴防各類串崗、私自借用的行為等等,規范運行邊界,建立嚴明規矩,鞏固“四定”成果。
201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