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鋼新聞
本鋼集團黨委各巡察組全面反饋第五輪巡察情況
  4月26日至28日,本鋼集團黨委第五輪巡察各巡察組分別向板材特鋼廠、板材計控中心、北營公運公司、礦業設備修造廠、北鋼遼煤化公司全面反饋了巡察情況。本鋼集團黨委巡察辦負責同志出席了反饋會議,傳達了本鋼集團黨委常委會精神,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被巡察單位黨委主要負責人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按照本鋼集團黨委統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12月25日,本鋼集團黨委組織開展了第五輪巡察工作,成立五個巡察組,分別對板材特鋼廠、板材計控中心、北營公運公司、礦業設備修造廠、北鋼遼煤化公司5家單位開展了常規巡察。3月29日,各巡察組分別向本鋼集團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了工作匯報;4月25日,本鋼集團黨委召開常委會專題聽取第五輪巡察工作綜合情況匯報,本鋼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楊維對第五輪巡察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根據巡察反饋的情況,本鋼集團黨委各巡察組在被巡察單位巡察期間均發現了一些問題。
  板材特鋼廠黨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徹底;黨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項沒有經黨委會討論研究;黨建工作“一崗雙責”履行不到位;落實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不徹底?;鶎狱h組織建設逐級弱化,“三會一課”等組織制度執行不嚴格,基層黨建力量薄弱,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工作落實不到位;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機制不健全;黨建工作經費、工會活動經費使用不規范。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兩個責任”有缺失,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壓力傳導不夠。企業基礎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安全管理和施工現場主體責任有缺失;設備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質量意識不強,產品成材率偏低;文明生產、人資管理基礎工作不扎實。
  板材計控中心黨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黨委工作總體謀劃不足,執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實不到位,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黨建基礎工作不均衡、不完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推進不扎實,干部管理工作基礎不牢,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民主評議黨員質量不高、流于形式,黨費管理、組織發展和黨性教育不到位。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識不足,監督檢查有欠缺,落實薪酬管理制度不到位,履行民主管理程序不規范。對企業發展統籌謀劃、系統推動不夠有力,圍繞職能職責貫徹落實不徹底,企業基礎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環節,機構整合效果不夠明顯,制度管理規范化水平不高,履行集團計量管理職能規劃性不強,費用核銷單據不規范。
  北營公運公司黨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決策部署和文件精神主動性、實效性不強,政治生活不嚴肅,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黨內系列教育活動開展不扎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有差距。黨委議事不規范,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肅,黨員日常教育和監督管理不力,干部管理工作有欠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主動接受監督意識不強,黨風廉政教育不深入,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壓力傳導逐級遞減,落實上級紀律處分決定不堅決、不到位。企業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執行不嚴格,保崗服務質量不高,燃油及備件、輔料管理不規范,企業內部基礎管理工作不扎實。常態化防疫工作有所松懈,厲行節約、杜絕餐飲浪費工作措施執行不到位。
  礦業設備修造廠黨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黨委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政治核心地位不突出,黨委決策程序和主體作用發揮不充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不到位;黨委班子成員踐行能力和表率作用發揮不足,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標準低,領導班子深入基層不經常,會風不嚴肅,選人用人滿意度不高。企業黨建工作弱化,沒有建立完備的黨建制度體系,基層黨支部書記業務能力水平不高,基層黨支部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推進不到位,黨建基礎薄弱,薪酬激勵作用發揮不明顯。企業制度體系不健全,文件管理不規范;物資管理比較粗放,沒有建立閉環的管理流程,存在流失風險和存貨積壓;圍繞主責主業發揮技術和設備優勢不夠有力;安全管理有漏洞,基礎工作不扎實,在巡察期間發生一起安全事故。
  北鋼遼煤化公司黨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政治站位不高,落實集團公司決策部署不堅決;黨委引領企業發展的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意識形態工作流于形式,“重業務、輕黨建”的問題依然存在。黨內基本工作制度執行不規范,選人用人的導向不清,不考慮人崗相適,內部優化措施不強。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而不實,壓力傳導層層遞減,管黨治黨存在寬松軟現象。部分干部規矩意識不強、底線思維不牢,沒有把廉潔自律作為履職盡責的基本要求。企業生產經營以效益為中心的理念缺失,規章制度選擇性執行;安全、環保工作存在薄弱環節;風險防控意識不強,對外業務管理粗放;獎金分配制度不規范。疫情防控和杜絕餐飲浪費工作仍需加強。
  巡察過程中,巡察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本鋼集團紀委核查處理。
  本鋼集團黨委對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強調各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的主體責任,迅速召開黨委會議,對照巡察反饋意見和整改問題清單,研究制定操作性、針對性強的整改方案,層層分解,細化落實,建立問題清單、整改清單、任務清單,切實做到“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落實”。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樹立“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意識,堅決把自己擺進去,主動認領責任,帶頭落實整改,以“釘釘子”精神做實做細做好各項整改工作。要健全完善整改監督檢查機制,強化“再監督、再反饋、再整改”,確保反饋問題真改實改,對賬銷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