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鋼新聞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本鋼集團召開2020年《集體合同》平等協商會議
  9日,本鋼集團召開2020年《集體合同》平等協商會議。本鋼集團黨委副書記趙忠民受本鋼集團法定代表人委托,作為企業方首席代表出席會議。本鋼集團工會主席張彥賓作為職工方首席代表出席并主持會議。本鋼集團總經理助理、組織部(人力資源部)部長申強參加會議。
  推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是企業建立與職工利益共商的必要環節,是企業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構建企業和諧穩定勞動關系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主要手段。做好《集體合同》的修改工作,不僅與職工工作生活密切相關,而且有利于實現企業與職工共同發展目標,有利于企業勞動關系的規范化,對促進企業和諧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簽訂《集體合同》必須經過平等協商、審議通過、簽字、登記、公布實施等五個程序。此次平等協商會議履行的是第一個程序。本鋼集團領導高度重視《集體合同》協商及簽訂工作,會前集體合同領導小組做了大量工作,廣泛征求基層職工代表和相關部門意見,并與有關部門進行了反復溝通,最終經本鋼集團行政部門與工會的初步協商,在征求集團工會法律顧問的意見后,在本鋼集團2019年《集體合同》的基礎上,形成了本鋼集團2020年《集體合同》協商文本。
  會上,雙方代表從“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相互尊重,平等協商,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出發,就本鋼集團2020年《集體合同》中涉及的部分條款進行了協商和修改,并就修改后的文本草案達成了一致意見。
  雙方首席代表共同強調,《集體合同》的建立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以及企業整體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最好體現。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之年,也是本鋼集團改革發展的關鍵之年,各部門、單位在今后《集體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要不斷學習和把握各類文件和規章制度,做到總體把握、嚴格把關、注重細節,以便更好地指導和部署各項工作,切實保障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實現職工和企業的雙贏。
  據悉,本鋼集團2020年《集體合同》將于本鋼集團一屆四次職代會上審議通過后簽訂。
  本鋼集團組織部(人力資源部)、辦公室、規劃發展部、運營改善部、財務部、安監部、能源環保部、法律事務部等部門負責人,集團工會與子公司工會主席,本鋼集團工會法律顧問,以及職工代表等參加了會議。
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