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鋼新聞
本鋼集團出臺實施《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考核評價企業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和管理監督,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本鋼集團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訂出臺了《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于6月13日正式下發實施。
  此《辦法》以黨管干部、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和群眾公認為工作原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考察、核實、評價,適用于本鋼集團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主要包括考核方式、考核內容、考核程序、考核結果及應用、組織實施五項內容。
  此《辦法》的考核方式由正向評價、橫向民主測評和逆向民主測評三部分構成。采取量化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交叉互評的方式進行。如正向評價是上級和本鋼集團綜合考核評價小組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的評價。針對考核評價內容和權重,按照百分制進行評分。具體考核內容有,正向評價領導班子的內容包含大局意識、工作效能、管理服務和廉政建設共4項指標。正向評價領導干部的內容包含德、能、勤、績、廉共5項指標。同時還對橫向民主測評領導班子、逆向民主測評領導班子、橫向民主測評領導干部、逆向民主測評領導干部等內容指標做了說明。
  此《辦法》的考核程序規定,綜合考核評價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組織實施。正向評價和橫向民主測評按管理層級和權限組織實施,逆向民主測評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由本鋼集團組織部組織實施。正向評價、橫向民主測評和逆向民主測評結束后,由本鋼集團組織部按照各項考核進行匯總分析,提出建議,形成綜合考核評價結果報告,并提交本鋼集團黨委常委會議審議,審定后,由本鋼集團組織部向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反饋,并按規定進行材料歸檔。
  此《辦法》的考核結果及應用規定,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本鋼集團將按照結果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重點和管理權重分類進行排序,對排名靠后的領導班子進行調整,對排名靠后的領導干部(1%左右),經本鋼集團組織部進一步考核認定后,提出免職、降職、調離意見。同時,綜合考核評價結果將作為領導班子調整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為了保證此《辦法》的順利實施,本鋼集團要求組織部作為綜合考核評價的主體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紀委(監察部)、工會、審計、信訪等部門負責對考核工作實施監督,并支持鼓勵職工群眾參與評價、監督等工作。同時,要求此《辦法》的實施應從實際出發,注重民主,體現民意,實事求是,避免繁瑣。
20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