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鋼新聞
從嚴從實問責追責 強化干部責任擔當
  5月31日,本鋼集團通過了《本鋼集團領導干部問責追責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是在深入推進企業“三項制度”改革、圓滿完成“四定”第一階段工作基礎上,本鋼集團管理制度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此《辦法》讓領導干部的職責更加清晰,責任更加明確,是本鋼集團對領導干部從嚴從實問責追責,強化干部責任擔當的行動“法典”。
  此《辦法》是本鋼集團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貫徹“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原則的具體表現,充分體現在法規、制度的框架下,在司法處置之外,通過加大制度監督與處置力度,填補制度與法律的“空白”地帶,切實解決如何執紀問責、求真碰硬的問題;解決生產經營中“領導干部責任與企業利益”有機銜接的問題;此《辦法》的實施將促進各級領導干部恪盡職守,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對于強化領導干部責任擔當,強化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提升干部管理水平有著重要意義。
  從嚴從實問責追責,強化干部責任擔當,必須在把握此《辦法》的精神實質上下功夫。當前,本鋼集團正處于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提升干部管理水平,明責知責;提高干部管理效率,履責盡責,對推進本鋼集團快速發展尤為重要。學習、宣貫此《辦法》,要讓大家明確這是首個對涵蓋本鋼集團生產、安全、經營、管理等所有領域加以規范問責,具有法規性質的管理制度文件,明確其問責追責對象是誰?如何擔當好責任?并通過傳導責任壓力,進而更加有效地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項工作齊抓共管的氛圍。
  從嚴從實問責追責,強化干部責任擔當,必須在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措施上下功夫。各單位、部門要將問責追責工作在全集團各個層面,面向各級干部和管理人員加以細化落實,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推進此項工作的深入開展。尤其在貫徹落實此《辦法》過程中,要將管理、監督、執紀、處罰等各環節規章制度有機統一,嚴防制度“上墻”,流于形式,確保制度“落地”,嚴格執行。要積極探索問責工作制度程序化和規范化運行機制,要正確處理好問責與紀律、法律的關系,防止以問責代替紀律和法律追究。
  從嚴從實問責追責,強化干部責任擔當,必須在敢于較真碰硬上下功夫。本鋼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繼壯多次在各種會議上表達“強化領導干部責任擔當,在制度建設上要敢于碰硬,以及干部能上能下”的思想。我們在推行這一制度中就要敢于表達這種態度,決不能因為怕得罪人,當“和事佬”。要根據干部問責工作制度設定的具體獎懲標準,對應其管轄范圍內應該承擔的責任,根據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處理,努力提高問責實效和問責質量。要針對問責制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督辦、合理分析、科學指導,使這一制度扎扎實實得到有效執行。
  相信,隨著強化干部管理制度的進一步出臺,隨著本鋼集團領導干部問責制度的全面實施,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擔當意識將進一步增強,工作作風將進一步改進,執行力將進一步提升,干部隊伍干事創業的氛圍將更加濃厚,從而有效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
2018-06-06